工作变动,失业保险怎么办?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指南!
所属分类: 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23-11-07
随着就业市场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在跨省求职或转岗。然而,在面对新的工作机会时,就会发生工作变动,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跨省转移?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本文将为你提供一份全面的指南,帮助你轻松处理失业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对象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户籍地在省外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转入地经办机构按照本统筹地区规定和标准,为参保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3、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申请渠道
线下渠道
申请人需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线上渠道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 2333.gov.cn )
注意事项
1、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社保卡等材料。确保这些材料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有助于顺利办理转移手续。
2、不同地区对于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在办理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官方网站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
3、在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向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他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4、妥善保管好与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相关的材料,如《参保凭证》、《接收函》等。这些材料在后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可能仍需使用。
关键词: 失业保险,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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