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11-14

  亲爱的行政事业单位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吗?现在很多工作都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资源。在编制预算时,可以直接将政府购买服务列入预算中,以便更好地管理和执行。

  不过,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预算中的政府采购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它们,以避免混淆。

  一、定义的区别

  从内涵上看,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服务采购应该是一致的;从外延上讲,则二者略有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定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的定义,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本来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概念,没法直接拿来比较。但由于名称相近,并且也有一定联系,实践中总是有不少从业者将二者混淆。

  二、购买的目标区别

  政府采购服务更倾向于对主体、资金、客体、标的等采购行为的规范。主要目标是实现政府采购服务的规范化,从而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提高,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购买服务更注重职能转变,倾向于政府职责市场化的行为规范;主要目标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这一点从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中可以看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措施,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增强服务意识,激发内在活力。”

  三、法律法规的区别

  政府采购服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其他相关的国务院文件、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政府购买服务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原则的区别 

  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更强调项目的预算、绩效和以事定费原则。

  政府采购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这是政府采购交易活动中所遵循的是基本原则。

  五、购买的主体区别

  政府购买服务强调购买主体要承担政府职能,所以购买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机关。

  政府采购服务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采购服务的主体比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范围更大。

  六、承接主体的区别

  政府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多为营利性组织,且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是要获取利益或利润的。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多为非营利性企业、组织或个人,承接的目标是为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七、购买的内容区别

  政府采购服务既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又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条)。现行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并没有把“公共服务”纳入服务类采购品目,所以政府采购服务更多是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政府购买服务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九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

  1.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2.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

  3.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

  4.融资行为;

  5.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

  从法律角度看,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较政府采购服务更为有限。政府购买服务仅适用于国家机关,并且购买和不得购买的范围都有具体规定。此外,政府购买服务强调的是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履职辅助性服务,例如财政绩效评价等,而事业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则不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因此,在编制预算时,需要明确区分政府采购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以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词: 政府采购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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