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与工伤职工的合同需支付哪些费用?

发布时间:2024-01-26

  在当今社会,工伤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和个人都需要面对一系列的问题。对于企业而言,如果需要终止与工伤职工的合同,那么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知识补充:

  什么是经济补偿?

  当劳动者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单位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将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部分也将按一年计算。若工作时长少于六个月,则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工伤后,在家休息期间,单位应该支付多少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总之,企业在终止与工伤职工的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工伤职工的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同时,企业也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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