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谁申请?

发布时间:2024-01-29

  快快乐乐上班,平平安安到家是每一个职场人的心愿,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意外。当职工发生工伤,应该怎么办?劳动能力鉴定怎么鉴定?由谁申请?今天我们就了解一下工伤相关知识点。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哪些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或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川单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雇工。

  以上人群发生工伤(含职业病)后,都可以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旧伤复发、工伤康复必要性及期限、停工留薪期延长确认。

  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谁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必须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确保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需要复印或复制完整的病历材料,包括检查和检验报告。此外,还需要提供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包括电子社保卡)等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以便进行核验。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工伤是每一位职工都不愿遭遇的事情,但一旦发生,我们不能逃避,也不能忽视自己的权益。同时,企业和社会也应该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让工伤职工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和赔偿。

关键词: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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