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调整后,用人单位社保申报缴纳流程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4-03-25

  今年4月1日开始,成都市不再进行用人单位社保费批量扣费。经过一系列的优化调整,社保申报缴费流程就有不小的变化,大家在操作中可能就会有一些问题,我整理了一些大家常见问题。看看社保局是怎么回复的吧!

  本次调整后,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参保登记和待遇支付,税务部门管即社保费征收。

用人单位社保申报缴纳流程常见问题答疑

  一、用人单位想要为员工办理5个月之前的参保,为什么网厅系统无法操作?

  答:目前网厅系统只能办理3个月以内(含申报本月)的参保,超过时间段,需要去线下进行办理。

  二、操作参保,参保时间录入错误怎么办?

  答:若录入的时间早于实际应参保的时间,用人单位可以提交相应申请和佐证材料到参保所在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停保后,再重新参保;若录入的时间晚于实际应参保的时间,参保成功后为员工办理“参保补登记”,对录入时间前的应参保期间进行补缴,特别提醒:初次参保员工切勿采用停保参保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办理上月停保时,税务端提示存在在途数据无法停保,这是什么原因

  答:办理停保需要验证是否有尚未完结的业务。如果存在未完成得业务,就不能办理停保,需要操作完成才能够办理。在税务端申报了应缴费数据但尚未完成缴费也属于尚未办结的业务,提示有在途数据请先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或作废税务申报数据后重新申报停保。

  用人单位在办理申报缴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其他社会保险问题可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咨询、1239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咨询。

关键词: 用人单位社保申报缴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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