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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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4
近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并开始执行!
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曲靖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曲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526元,核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557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138元。
二、缴存比例
2024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
三、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核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和月缴存额下限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宣威市、曲靖经开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40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月缴存额下限为184元;其余各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0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月缴存额下限为170元。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在以上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实际收入情况和需要自主选择缴存。
注意: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并将确定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按要求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常见问题
(1)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离职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以提取。
关键词: 云南曲靖市: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