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以报哪些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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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5
在缴纳居民医保时,就有不少小伙伴问小编,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没有必要买?哪些疾病可以报销?担心买了没什么用。其实,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并不是指报销特定的大病病种,今天我们就来具体说说。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大病”并不是特指的某一种疾病,凡是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费用,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均可分段报销。如癌症、心脏病、糖尿病、脑卒中、帕金森病等都属于可以报销的范围内。
可能看了半天,还是很迷糊,那我们就来全方位了解一下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图1: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保险比例
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是有报销顺序的:
城镇职工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各险种报销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总额。
城乡居民
先基本医疗保险,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各险种报销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总额。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都可以参保,参保方式分为三种:
应当参加方式
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是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应当随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不另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档则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不需另行单独缴费。
注意:购买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前提是参加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
自愿参加方式
住院统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可自愿购买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总的来说,如果有条件,大家应该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这是对自身的一份保障,当然对于职工而言,也要知道自身有这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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