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社部:2024年6月1日起,18项劳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发布时间:2024-05-17

  对于HR专业人士而言,熟悉并遵守劳动法是确保企业合规运营和维护良好劳动关系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劳动法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工作形态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因此,HR需要持续关注劳动法的新规定。

  近期,四川省人社局印发《四川省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4年6月1日起,这18个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同时满足首次违法、主动整改、后果轻微等条件后,将不予行政处罚,HR赶紧关注起来。

  

  在清单中详细罗列了18种轻微违法情形,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列出的违法情形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中介服务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工伤认定中提供虚假材料……

  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聚焦“轻微违法”行为

  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要求,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二、坚持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于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积极引导合法用工

  对于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是一杆子打死,而是引导企业主动整改,认清违法行为,在保证劳动者权益不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不予处罚,体现了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监管相结合的做法,统筹情理法关系,积极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针对企业用工管理,我们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坚守合规用工的底线。企业应加强对劳动法规的学习,确保用工过程始终遵循法律法规。同时,建立合理的用工制度,以保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员工入职、在职及离职各阶段,都应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和业务需求进行用工管理,并提升管理者的风险意识,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二、积极应对并化解劳动争议。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争议难以避免,因此应建立有效的内部调解机制,积极化解矛盾。对于无法通过内部调解解决的争议,应积极配合官方处理,主动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及时整改问题,避免受到行政处罚。

  三、正视行政处罚的负面影响。一旦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将被公示并影响企业信用。因此,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行政处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例如,缴纳罚款将直接增加企业成本;对于计划上市的企业,可能影响其市场声誉和投资者信心;官方网站通报可能损害企业品牌形象;受到处罚标识的企业将无法享受政策优惠,如稳岗补贴等。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法规,避免受到行政处罚。

关键词: 18项劳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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