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承担残保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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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1
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旨在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府性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规,未能按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类组织,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缴纳此项资金。不少企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方式,那么企业需要承担残保金吗?
残保金的立意初衷是由企事业单位分担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社会责任,因此,是否缴纳残保金与企业是否雇佣残疾人以及雇佣残疾人数量有关。当单位未完成这项责任的,需要结合人数差额及其工资总额、平均工资来缴纳保障金。
对于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的企业而言,其缴纳残保金的义务依然存在。因为尽管企业使用了残疾的派遣员工,但这些员工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属于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负责安排就业。因此,用工企业并未因此免除自身的社会责任,仍需缴纳相应的残保金。
关于劳务派遣与外包中残保金的列支问题,由于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与派遣公司建立,因此残保金的成本通常归拢于派遣公司。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用工单位往往承担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等成本,因此派遣公司有时会将残保金成本摊入用工单位的派遣费用中。为避免未来纠纷,双方在签订派遣服务合同时应明确残保金的承担主体和份额。
残保金的申报时间通常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需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机构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企业在7至12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申报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网上年审申报企业登录所在省份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电子系统进行办理,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政府网站申报缴费。线下申报方式由企业到各县(市、区)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并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需缴纳的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应缴纳额 = (上年度在职职工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置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中,企业的在职职工是指企业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企业的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四舍五入取整数)。一般来说,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等于上年度12个月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关键词: 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承担残保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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