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补差具体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3-08-17

  近日,从成都社保获悉,关于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补差具体操作说明出来了,本次补差包含养老保险补差和失业保险补差。养老保险补差从2023年1-7月份都需要补差,失业保险补差从2023年4-7月进行补差(离职和退休的人员不需要补差)。

  社保经办机构将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7点开始批量补差。在此期间,参保单位已自行处理补差的职工将不会被再次纳入批量补差范围内。

  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几类人需要补差。

  1.在批量补差时,如果职工在单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且在同一单位有1-7月期间的缴费记录(以4246元为缴费基数或申报工资高于20355元),则需要参与批量补差。

  2.对于在2023年1月1日后以单位名义办理退休的职工,如果他们在同一单位有1-7月期间的缴费记录(以4246元为缴费基数或申报工资高于20355元),也需要参与批量补差。

  3.批量补差前已办理停保的职工将不参与批量补差,但如果需要补差,则由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经办大厅的“保底补差”或“封顶补差”模块进行申报补缴。此外,参保单位还可以填报《四川省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到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的柜台进行补缴申报。

  4.对于批量补差前已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他们将不参与原参保单位的批量补差。如果需要补差,则由原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经办大厅的“保底补差”或“封顶补差”模块进行申报补缴。原参保单位还可以填报《四川省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到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的柜台进行补缴申报。

  对于失业保险,在批量补差的情况下,如果职工在单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且在同一单位有4-7月期间的缴费记录,但缴费基数低于4246元或申报工资高于20355元,也将参与批量补差。

  在批量补差的任务完成后,将在8月20日自动化生成补差缴费账单,并将其提交给税务部门。各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自主申报系统进行缴费,或者在缴纳9月社保费的同时补缴差额。请注意,任何需要办理停保、退休等后续业务的职工,都必须在补齐差额费用之后才能进行。

2023年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补差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在2023年1-7月已按照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4071元/月进行缴费的,他们的2023年1-7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4-7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被补至4246元/月。

  对于在2023年1-7月已按照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0355元/月进行缴费的,他们的2023年1-7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4-7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被补至他们申报的工资水平,最高可达21228元/月。

关键词: 社保缴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批量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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