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确!四川婚假由5天延长至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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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8
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确定婚假由5天延长至20天。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
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婚假
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
二、延长生育假
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三、延长男方护理假
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

四、完善婚育假期规定
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五、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六、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
规用人单位不落实规定假期的,有关机关责令改正。
生育津贴温馨提示:
注意啦!此次产假新规预计在省内多数地区暂不会同步调整生育津贴的支付天数。目前,四川省内生育津贴的计算规则存在明显地区差异:例如德阳、宜宾、内江、资阳、乐山、遂宁、攀枝花等地,顺产生育津贴按158天发放;广安若符合晚育条件则按128天计算;而成都等其他多数地区仍按98天法定产假天数发放。这意味着,尽管全省女性均可享受158天及以上产假,但生育津贴未必能完全覆盖整个假期。
关键词: 四川婚假由5天延长至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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