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员和被辞退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11-27

  当我们身在职场,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和困难。其中,被裁员和被辞退无疑是两种最为严峻的挑战。这两种情况不仅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还可能对我们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那么,被裁员和被辞退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这两者之间在法律上是有很大差别。

  辞退在法律上称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只要员工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必须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关系后,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便再无瓜葛。

  而裁员在法律上称为“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受到许多限制条件,包括:第一,必须提前通知工会或全体员工,并在听取意见后将方案上报人社局;第二,经济性裁员会优先裁掉新员工;第三,经济性裁员后,如果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恢复用工,应通知被裁掉的员工,并优先录用这些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键词: 区别,被裁员,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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